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6年引进张文月等3名博士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示公告
时间:2026-08-28
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6年引进张文月等3名博士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示公告
根据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规定(修订)》(宁医大总院〔2025〕63号),通过个人申请、资格审核、综合面试、考察(考核)程序,拟录张文月等3名博士来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现予以公示。(详见附件)
以上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时间自2026年8月31日--9月4日。公示期间,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,可采取打电话、写信或来访的方式,向纪检监察室、组织人事处举报。来信请寄: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纪检监察室、组织人事处,邮编:750004,举报电话:0951-6744560(纪检监察室)、6743500(组织人事处)。接受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6:00。
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,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,并留下姓名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。相关部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举报人保密。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,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招聘资格。
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
组织人事处
2026年8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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